今天,距李銀河博士接受本報收費采訪事件過去了整整一個月。一個月來,一場討論在全國媒體中展開:接受采訪是否應該收費?收費后要不要繳稅?它是市場行為問題還是新聞倫理問題?各種評論可謂鋪天蓋地。
對于事態(tài)的發(fā)展,本報記者始料未及,而作為當事人的李銀河博士也因此受到了種種困擾。在爭論的喧囂之余
,我們覺得有必要還原整個事情的真相,并給予冷靜的思考。而在本文見報前,李銀河已經(jīng)通過本報向廣州市地稅局繳納了15元所得稅,同時她還向全國多家媒體寄送了稅款。
媒體制造文化產(chǎn)品是需要成本的,我們的專業(yè)知識就是成本之一。如果報紙是免費發(fā)放的,我們可以考慮不收費;而如果你們報紙是賣錢的,我們不應當成為你們節(jié)省下來的成本。
__李銀河
作為提案的發(fā)起人和執(zhí)筆者,李銀河不僅是以一個‘學者’的私人身份出現(xiàn),而更多的是以‘提案者’的公共身份出現(xiàn)。作為這個‘提案’最知情的人,她有義務告訴公眾,這個提案講了什么,有什么意義?這時候‘收費采訪’,限制了記者的采訪權,也阻礙了公眾的知情權。
__林金芳
“她是一位真正的學者”
3月份的北京,全國“兩會”的召開吸引了各地媒體的一致關注,著名學者李銀河博士提出的《同性婚姻法提案》,以其獨特性和超前性也成了新聞熱點之一。
3月上旬,本報“兩會”的采訪記者,準備就此問題專訪李銀河。李銀河的助手鄭小姐回復說:“采訪李銀河要付費,一個小時500元,15分鐘以內(nèi)的采訪可以不收費!
當時,本報前方記者意識到,兩會期間,收費采訪問題可能會引起讀者的關注,于是親自體會付費采訪。
經(jīng)過聯(lián)系,李銀河答應3月8日16時在南三環(huán)方莊她的住處接受本報記者的專訪。當天下午,本報三位記者帶上足夠的采訪費后,15時40分就到達她家所在的公寓。不過,李銀河的助手鄭小姐說,李銀河正在接受另外一家媒體的采訪,16時整才能結束。采訪時間掐得這么準,大概前面那家媒體也是付了錢的。
20分鐘很快就過去了,前一撥記者剛離開,本報記者就進了門,那是個30平方米左右的小居室,床、電視、電腦全在里面,李銀河說,除了郊區(qū)有一幢別墅外,她平常居住、工作都在這里。當時,李銀河穿著寬大、隨意的衣服招呼著記者坐下。與她做學問時的無畏精神相比,生活上的她看上去很矜持。
因為采訪要付錢,記者沒說什么題外話,談了“同性戀婚姻”,也聊了“女性維權”。
接下來,談到有關采訪收費的問題,她首先強調(diào),雖然自己向全國政協(xié)提交了《同性婚姻法提案》,但她不是政協(xié)委員,不算負有公共責任的人,因此沒有接受采訪的義務。另外,李銀河還說:“學者時間很寶貴,要求采訪的人很多,收費可以屏蔽掉一些采訪。境外媒體付費更高,BBC采訪5分鐘付費50英鎊;鳳凰衛(wèi)視15分鐘500元。”
采訪結束后,李銀河似乎有意回避收費,她讓記者把錢交給助手鄭小姐。當記者問給多少錢時,站在身后的李銀河回答說:“現(xiàn)在是5時過幾分,采訪一個小時多一點,就按一個小時收費吧!
有必要說明的是,對于采訪費的繳稅問題,本報記者到北京采訪前,不可能預料到采訪對象要求收費,因此事先也無法代扣代繳,而李銀河當時并沒有主動提出交稅問題,也沒有說明那500元的收費是稅前的還是稅后的,甚至也沒有給記者出具收據(jù)以及其他任何憑證。沒想到,交稅問題事后成了網(wǎng)上諸多評論質(zhì)疑的目標。
引爆交稅質(zhì)疑
整個采訪過程,李銀河給本報記者的印象是——她是一位真正的學者。本著對這樣一位學者負責的態(tài)度,記者寫了一篇“手記”——《從業(yè)以來的第一次付費采訪》,發(fā)表在本報3月9日的版面上。
沒想到,此后幾天,這篇僅僅500字的“手記”在全國媒體上引起了軒然大波,網(wǎng)上的各種評論也鋪天蓋地地涌現(xiàn)出來。評論除了質(zhì)疑收費后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外,還認為李銀河涉嫌收費過高,或者干脆認為學者接受采訪根本就不應該收費。
向本報寄送15元稅款
作為當事人,事后李銀河本人也稱受到了很大的壓力,她在3月10日給本報記者發(fā)來電子郵件,要求對“采訪收費”問題作一些澄清。次日,本報原文刊登了她的來信。
李銀河在這封信中說:“我(收費)的動機一是屏蔽掉過多的采訪,不然我什么事都做不了;二是我的時間和精力為什么就應當無償付出?為什么我的勞動應當是無償?shù)?這和稿費是一個道理。你可以不登我的稿子,登了就要付稿費嘛,我為自己的言論要稿費沒什么不好意思的,我理應提出這樣的要求。……順便提一下,15分鐘以內(nèi)的采訪是免費的,希望以后你們把問題精練一些,既解決了問題,又不用我太多時間!
3月中旬,李銀河還就這次“采訪收費”事件接受了上!缎侣劤繄蟆返牟稍L。這次,李銀河仍然堅持收費,標準還是“1小時收費500元”;所不同的是,她這次給記者出具了收據(jù),并主動要求對方按3%的稅率代繳稅。
“感覺是為民請命”
在事件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后,李銀河再次在其個人博客上刊出“收費采訪”的說明文章,標題為《感覺是為民請命》。昨天,她在接受本報記者電話采訪時說,這篇文章代表了她對整個事件的全部看法,并稱本報這次可以“免費”刊登上述文章。
李銀河說,復旦大學老師曾對70多位學者做過調(diào)查,有60%以上贊成采訪收費。而她的同事們也大多贊成收費!耙苍S是出于和我關系好,也許是出于同病相憐,使我感到像是在為民請命!彼U述了三個理由:
第一、尊重知識產(chǎn)權。因為知識和文化產(chǎn)品不像物質(zhì)產(chǎn)品那么直觀,有人就認為它應當是免費提供的。其實媒體制造文化產(chǎn)品是需要成本的,我們的專業(yè)知識就是成本之一。如果報紙是免費發(fā)放的,我們可以考慮不收費;而如果你們報紙是賣錢的,我們不應當成為你們節(jié)省下來的成本。
第二、尊重勞動。有人不否認學者就自己的研究領域接受長時間采訪是一種勞動,但是他們說,你在社科院已經(jīng)拿了一份工資,就不能再拿了。當我向一位同事轉(zhuǎn)述這一指責時,他應聲說道:這是加班嘛,多勞多得難道不是按勞分配的基本規(guī)則?
第三、尊重別人的時間。我們搞社會學到工廠找工人調(diào)查還要給“誤工費”的,學者難道就沒有權利要誤工費?我們的時間難道不是時間,比工人的時間更不值錢,應當完全免費提供?
有記者說,新聞當事人是不應當收費的,否則就成了買新聞。這個我同意。如果我成了新聞當事人,相信15分鐘之內(nèi)可以采訪完這個新聞(我是不收費的)。
另外,李銀河昨天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還透露,經(jīng)過這件事情后,她會少接受媒體的采訪,多寫些文章來表達自己的觀點;如果接受采訪的話,她還是堅持要收費,只不過事前要求對方代繳稅款。
事后,對于繳稅問題,李銀河顯得格外認真,甚至有些“固執(zhí)”。
在網(wǎng)上出現(xiàn)評論質(zhì)疑采訪收費是否繳稅不久,據(jù)李銀河自己介紹,她為此專門咨詢了稅務局,得到的答復是,采訪收入應當是源頭扣稅,稅率是3%。目前,她已經(jīng)向全國幾家媒體單位寄去了15元稅款,正在等他們交稅后給她寄來完稅單。
3月17日,全國“兩會”結束后,返回到廣州的本報記者接到了李銀河助手鄭小姐的電話,她說李銀河堅持要給記者寄15元稅款,并要求記者代繳所得稅后把完稅清單寄送給她。鄭小姐說,由于當時郵政局電腦系統(tǒng)在升級,她跑了幾趟郵政局才寄出去。
3月23日,記者收到了李銀河的15元匯款,匯款單上注明是“代繳稅款”。
記者帶著這15元錢到廣州市地稅局補交稅款,稅務部門的人說,僅僅憑這15元資金沒有任何憑證,辦不了相關手續(xù),因為沒有任何證據(jù)證明采訪費用是500元!《悇詹块T這位負責人還告訴記者,像采訪費用這種臨時發(fā)生的勞務費用,繳稅時應該出具收款人的身份證明,以及相關支付憑證。
為此,本報記者再次給李銀河發(fā)去電子郵件,要求她提供身份證復印件以及500元收據(jù)。4月初,記者收到了李銀河寄來的身份證復印件和500元收據(jù)。本報財務中心日前在廣州市地稅局為李銀河補繳了稅款。
“支票簿新聞”引發(fā)的是與非
近年來,“付費采訪”悄然走進了中國的媒體,前有著名演員孫道臨,近有著名學者李銀河,相關爭論也一直在延續(xù)。
付費采訪發(fā)源于上世紀90年代的日本媒體。日本記者由于在歐洲采訪足球聯(lián)賽屢屢受阻,于是打出“付費采訪”的旗號。這種做法在采訪當紅體育、娛樂明星時迅速鋪開,在歐美被形象地稱為“支票簿新聞”。
2004年,萊溫斯基在接受各種媒體的采訪時獲得了很高的收入,其中包括英國電視四臺的40萬英鎊。
據(jù)了解,國內(nèi)較早搞有償采訪的媒體是中央電視臺。2000年底至2001年初發(fā)掘北京老山漢墓時,中央電視臺以300萬元的價格從北京文物部門“購得”了獨家新聞報道權。
此后,“支票簿新聞”在國內(nèi)各行業(yè)特別是娛樂和體育界鋪開。2001年,姜文接受了網(wǎng)站的專訪后,獲得1萬港元酬勞;2002年,F4到廣州拍廣告,策劃廣告的某公司制片人公開標價“采訪半小時付費5萬元人民幣”;2003年“中巴之戰(zhàn)”后,里瓦爾多、小羅納爾多和羅納爾多等三人,接受廣州某報專訪,前兩者各收2萬元人民幣,羅納爾多收3萬元。
“付費采訪”不符合新聞理念
時下在各媒體通行的“熱線獎勵”做法也可看作是付費采訪的一種。2002年,負責發(fā)掘江蘇泗陽一座大型漢墓的南京博物院作出驚人決定,將考古發(fā)掘報道權進行“有償轉(zhuǎn)讓”,江蘇衛(wèi)視和《南京晨報》各以10萬元的價格買斷了這一報道權,可謂是這方面的典型案例。
與國內(nèi)一樣,西方國家對付費采訪同樣存在非常大的爭議。
其實在西方國家,他們的新聞理念也是不允許付費采訪的。媒體的付費采訪也是有限度的:一般采訪公眾人物的個人行為才付費,例如對萊溫斯基的個人情感事件追蹤報道,這種收費也不是放在桌面上談的,而是由經(jīng)紀人私下操作的。
紐約時報北京分社新聞研究員安替也認為,如果采訪對象提出收取大額采訪費用,紐約時報是不會答應的。
采訪對象收費要區(qū)別對待
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教授陳力丹認為,國內(nèi)新聞界近年出現(xiàn)“付費采訪”事情是媒體市場化的表現(xiàn),是一件極其自然的現(xiàn)象,媒體不應該對它進行“妖魔化”。
不過,陳力丹指出,采訪對象收費要區(qū)別看待。第一類人是與新聞事件完全沒有關系的學者,如果媒體長時間的采訪就會影響人家的工作,收費理所當然,“我在中央電視臺做過兩期‘央視論壇’,雖然后來沒播出去,但央視每次都給我500元!标惲Φふf。第二類人是負有公共義務的政府官員,他們就公共事務接受采訪,絕對不能收費,因為這是他的義務和責任。第三類人是新聞事件的當事人或目擊者,如果事件與公共安全無關,他們接受采訪收不收費,或者收費多少,那應該由市場決定。
陳力丹最后說,媒體應該對“付費采訪”抱有平常心,相信時間長了,它會成為一種潛規(guī)則。